开江县创业补贴办理调整的公告

类别:就业创业政策 时间:2024-10-31 浏览:1734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文件精神,创业补贴办理要求稍有变动,具体调整如下: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资料:

1、《开江县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表》(本人签字确认);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查看原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查看原件);

5、一年的现金流水账和商品进销存台账;

6、所从事行业需获取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复印件(查看原件);

7、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及场所经营照片。

 

注:(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执行日期自2024年7月13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资料:

1、《开江县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申报表》(本人签字确认);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复印件(查看原件);

3、申请人本人或家庭户享受集体土地相关权益证明(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申请人外出务工证明(含单位参保证明、劳动合同、银行卡工资流水等);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查看原件);

5、一年的现金流水账和商品进销存台账;

6、所从事行业需获取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复印件(查看原件);

7、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及场所经营照片。

 

注:(1)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执行日期自2024年7月13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脱贫人口创业补贴申请资料:

1、《开江县脱贫人口创业补贴申报表》(本人签字确认);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复印件(查看原件);

3、脱贫人口的证明(国扶系统打印个人页并加意见后盖章;《***系我***乡(镇)***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于**年**月已脱贫,情况属实》);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查看原件);

5、一年的现金流水账和商品进销存台账;

6、所从事行业需获取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复印件(查看原件);

7、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及场所经营照片。

 

注:(1)脱贫人口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执行日期自2024年7月13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