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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的公告

类别:事业单位招聘 时间:2021-11-26 浏览: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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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更好地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任务,切实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全面履行,受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开江县卓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司计划招聘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30名,其中男性22名、女性8名。主要从事城市管理巡逻、违章劝导、违章行为取证等辅助执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城市管理执法事业,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记录;

2.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和退伍军人双重身份的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岗位履职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3米。

(二)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收为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原工作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家庭存在违法建设的;

6.不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有其他不宜从事城市管理辅助执法工作的。

(三)加分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的,总成绩享受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分):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退伍军人双重身份的加2分;

2.具有公安司法类、文秘专业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加2分;

3.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加1分;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军人加1分;

5.具有C照及以上驾驶资格的(驾龄三年以上)加1分。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股(淙城街道新宁路287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相关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开江县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①《开江县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④个人征信报告;⑤报名人员是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公安司法类、文秘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⑥能证明自己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及考试不收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三)资格审查

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城乡规划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应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调整为1:2,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的2倍,从高到低确定人选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2倍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50%计入总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最后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加分

注意事项: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人员参加体检。总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更高等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实地调查和住所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或依照招聘方案规定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至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聘期两年,具体岗位由县综合执法局根据工作需求安排。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一律退回派遣公司解聘。如工作认真负责、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且身心健康,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聘用期内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及开江县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股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18-2807002     0818-8228110

监督电话:0818-8237978